德业股份: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来源:证券之星
- 时间:2023-08-04 08:55:08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8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8 月 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北仑区甬江南路 26 号研发楼 7 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68.907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和君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
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96,183,215 99.9416 171,858 0.0580 1,200 0.0004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章程》的议案 0,415 58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一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一已获得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俞芳鑫 蒋卓伶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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